“村村通”柏油路及危桥改造工程(12标、13标)等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业务;2)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3)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5)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审计的情况,并对审技术指标计结论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6)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7)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 1 | 62600 | 62600.00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