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卷包设备搬迁及配套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3月 31日至 2025年4月2日)
项目标段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卷包设备搬迁及配套改造工程(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小写)¥2327.88 万元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含税/不含税)(元)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第一名
******/******
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投标人具备项目实施条件;90日历天内完成搬迁、改造、安装调试内容并达到投料试生产的要求。
黔江卷烟厂现址(重庆市黔江区长征路南段55号)和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场地(******街道武陵大道南段27号)
第二名
******.00/******.00
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投标人具备项目实施条件;65日历天内完成搬迁、改造、安装调试内容并达到投料试生产的要求。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责任公司:《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打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3.4.1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3“投标人******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5年3月31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3月31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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